為切實保護生物多樣性,維護生態平衡,預防公共衛生風險,昆明市相關部門近日發布規定,明確禁止所有餐飲服務單位經營、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,包括但不限于活體、冷凍、加工或烹飪后的野生動物產品。該禁令涵蓋各類餐廳、酒店、食堂及外賣平臺等餐飲服務提供者,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,如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等。餐飲單位需加強自查,確保食材來源合法合規,不得采購、儲存或使用野生動物。政府部門將加強巡查和執法力度,對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,包括罰款、吊銷許可證等措施。鼓勵公眾積極舉報違法行為,共同營造綠色健康的餐飲環境。昆明市此舉旨在推動可持續發展,保障市民健康,并助力生態文明建設。